骨質疏鬆症的自我簡單篩檢
幾個簡單方法看看自己是不是有骨質疏鬆的問題:
1. 目前身高比年輕時身高少超過 3 公分以上
2. 太瘦的人
3. 牆與後腦勺距離 (wall - occiput distance, WOD )
4. 肋骨下緣與骨盆之間距離 (rib - pelvis distance, RPD)
骨質疏鬆症的檢查
上面提到的幾個簡單篩檢方式只能用來初步評估是不是有骨質疏鬆的可能性,真正確診還是需要由醫師安排一些檢查。
X 光
通常流失超過 30 %以上的骨密度才會在一般的 X 光片上清楚顯示。所以要靠 X 光看起來『空空的』來診斷骨質疏鬆,事實上是太晚了。但是X光也不是全然沒有用處,有些病患雖然骨密度檢查還未達到骨質疏鬆的數值,但是在胸腰椎 X 光卻已經有明顯的脊椎壓迫性骨折變形,還是可以確診為骨質疏鬆症(第一篇有詳述確診為骨質疏鬆症的診斷標準),所以目前認為 X 光在骨鬆篩檢方面還是有其一席之地。
骨密度檢測(目前的診斷依據)
骨密度(bone mineral density, BMD)檢查是以雙能量 X 光吸收儀(dual - energy X-ray absorptiometry, DXA)進行,通常會測量兩個部位包括腰椎及一側髖部,有時候會因為曾經開刀而有金屬在裡面或骨刺增生太嚴重造成較高骨密度的假象。所以萬一兩處都不能正確測量時,就只好用非慣用手的前臂橈骨 1 / 3 處取代。骨骼代謝指標
常用的指標有骨骼合成指標(osteocalcin, PINP)與骨骼吸收指標(CTX, NTX)。這些指標目前還無法做為診斷依據,但是可以做為骨密度流失速度改變的參考, 及協助預測將來骨折的風險,尤其是使用抗骨鬆藥物後 3-6 個月時進行抽血或尿液檢測可以幫助判讀是否有減緩骨密度流失。
哪些人建議接受骨密度檢查呢?
台灣地區的建議如下,但是一般民眾其實很難從這十點清楚判斷出自己需不需要檢查,所以我認為前兩點依據年紀/性別/是否停經來簡單判斷最能讓民眾明白。
(1) 65歲以上的婦女/70歲以上男性。
(2) 65歲以下但是具有危險因子的停經婦女。
(3) 即將停經而且有骨折高風險因子的婦女,如體重過輕、先前曾經骨折、服用高骨折風險藥物。
(4) 50至70歲而且有骨折高風險因子的男性。
(5) 脆弱性骨折者(就是低衝擊力下就發生骨折)。
(6) 罹患可能導致骨質流失的相關疾病。
(7) 所服用藥物和骨質流失有相關。
(8) 被認為需要用藥物治療骨質疏鬆症患者。
(9) 接受治療中,用來監測治療效果。
(10) 有骨質流失證據而可能接受治療患者。
這次骨密度檢查完,下次什麼時候檢查?
這在門診超級常被患者問的,這要分成兩種情況討論
目前未接受藥物治療的病人:
不建議在一年之內重覆測量(類固醇引起的骨質疏鬆症除外),一般建議二年後再追蹤就可以了。
正在接受藥物治療的病人:
藥物均需一年以上才可見到減少骨折的效果,所以持續用藥至少一年以上,最好是兩年,才需要再次進行 DXA 評估治療成效。
骨密度追蹤檢查怎麼知道有沒有進步?
治療期間骨密度改變超過最小顯著差異值才被認為是有顯著變化。以目前常用之 DXA 儀器而言,大約是使用同一儀器測定髖部變化 3~6%或腰椎變化 2~4% 以上。